普京签署总统令就确定“萨哈林1号”项目新运营单位作出规定
2023/02/10

萨哈林媒体网2022年10月8日援引塔斯社消息,俄罗斯总统普京10月7日签署了“关于在能源领域采取补充特别经济措施以应对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不友好行为的总统令”,将作为3个适用“产品分成协议”之一的“萨哈林1号”项目运营单位变更为俄罗斯法人。上述决定的作出与美国等国家和国际组织违反国际法对俄实施制裁的不友好行为有关,旨在按俄联邦法律维护俄国家利益。

总统令规定,俄联邦政府将组建一家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总统令赋予其“萨哈林1号”项目协议所规定的,包括各参与方和前运营单位“埃克森油气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俄政府内阁现已指定俄石油旗下“萨哈林海洋油气—大陆架”公司为新的运营管理单位。该公司将获得“萨哈林1号”项目的全部财产。俄石油旗下子公司在新运营公司中占股20%(与此前占比相同),其中“萨哈林海洋油气—大陆架”公开股份公司占11.5%,“Ri-Astra”公司占8.5%。在划给其他外国参与方之前,其余80%股份将划给新运营单位持有,在此之前则由俄联邦政府临时代管。外国参与方需于1个月内向俄政府通报“同意接收产品分成协议规定的名下相应份额”,俄政府在收到通报后3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划拨股份的决定。在全部股份重新划定后,可通过选举延长“萨哈林海洋油气—大陆架”公司的权限或重选执行机构。

在俄政府“拒绝划拨”决定做出(或未做出任何决定,即未收到外国企业通报)之日起4个月内,俄政府有权将原来由外国企业持有的股权拍卖给俄罗斯法人。拍卖所得将存入“C”账户。俄政府对外国公司在产品分成协议框架内活动进行金融、生态和技术等审计。在产品分成协议履约过程中若出现亏损,将从“C”账户中列支补足。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应诉诸莫斯科仲裁院解决。

给项目前运营单位发放的各类许可证和许可文件对新运营企业继续有效。同时,俄将继续保留原有的税收优惠、关税费率及产品分成协议项下天然气出口专属权等。

原文网址:

https://sakhalinmedia.ru/news/1373567/?fro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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